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抚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抚宁区司法局、抚宁区团区委、抚宁区关工委等部门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及法律知识,让宪法精神浸润校园,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从什么是宪法、法律开始,围绕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用生动的案例进行详细讲解,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倡导同学们拒绝校园暴力,远离不良行为,引导同学们尊崇宪法,遵守法律,学会用法律解决问题,维护权利。
下一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