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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监督护英烈荣光 能动履职促文物保护
时间:2022-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5月7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踏查台营烈士陵园、大新寨烈士陵园,对两个陵园的修缮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协调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对陵园内的文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经踏查发现,烈士纪念设施已有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陵园门口一对辽金时期的石狮文物已被有效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经修缮后具有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真实写照,是中国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自2021年6月以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针对大新寨、台营、朱家裕、上铺等烈士陵园英烈设施的专项保护行动,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做好英烈设施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工作。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技术和文化的结晶,是人类创造活动的实物遗存,是珍贵的研究材料。对文物的保护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对社会共同记忆和利益的保护。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开展烈士陵园英烈设施的专项保护行动过程中,发现部分文物缺乏保护措施,其中一对辽金时期的石狮子暴露在陵园门口,风蚀痕迹明显,遂主动联系文物保护部门,对相关文物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为珍贵文物定制了钢化玻璃保护罩,在有效保护文物的同时,兼顾传承中华文明。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讲政治,顾大局,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为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提供基层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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