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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驶致残获刑
时间:2017-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日嗜好饮酒的张某醉酒后以危险姿势驾驶摩托车出行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不仅胳膊被碾压导致截肢,还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两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69,张某在家中喝完两杯白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欲到镇上购买手机充电器。在骑车时,张某双脚踩在保险杠上,左手放在身侧,只用右手抓住车把手。当其由西向东行驶至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宣各寨村路段时,对向驶来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两车会车时张某驾驶的摩托车车轮轧到水泥路南侧路沿上造成侧翻,张某在摔倒时左臂遭货车左前车轮碾压。此次事故造成张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经检测,张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76.1332ml/100ml, 属醉酒驾驶,被认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张某以危险驾驶罪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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