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恋爱”受冷遇 老汉举起刀
时间:2016-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堪受到对方冷遇,六旬老汉举刀将母女砍伤。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现年61岁的马某家住秦皇岛市抚宁城区,老伴健在、儿女双全,可马并不安分,多方寻觅“知己”后和比自己小11岁、已丧偶的高某谈起了“恋爱”。相处中马某非常热心,利用自己和某驾校熟络的优势,主动为高的女儿张某缴纳了学费,张也因马的关系得到一些关照,顺利拿到了驾驶证。2015年端午期间,高某考虑到马尚未离婚,和自己交往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发短信说自家端午聚会马就不要来凑热闹了。马看到短信后很不高兴,感到自己的一片热心遭到了高的慢待冷落,于是回信说了一些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之类的污言秽语。高见后非常生气,对骂后提出分手。

  之后,马某得知是张某看到短信内容后希望母亲与其断绝交往。想到自己曾热心帮助其考取驾照,她不但不感恩,还使绊子坏自己好事,顿时怒火中烧,准备“教训”高母女。来到高家后,见张某正在打麻将,气呼呼的马某从挎包内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张头部猛砍数刀。看见女儿被砍,高某不顾一切地从内屋冲出,也遭马疯砍,直到高的公公搬起凳子将马砸倒在地。经鉴定,张某重伤二级,高某轻伤二级,因疗伤需要张某不得不将怀孕三个月的胎儿做了人工流产。

新浪微博
抚宁检察微博
抚宁检察微博
抚宁检察微信
抚宁检察微信
无悔橄榄绿 忠诚检察蓝
无悔橄榄绿 忠诚检察蓝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