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零距离”全方位接触未检工作,我能清楚地感知检察官工作的严谨度和司法的温度,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权威......”刚受邀参加完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检查的人民监督员刘波动情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文件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拓宽人民监督参与方式,规范检察办案活动,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近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检工作司法规范化检查。
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人民监督员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了解未检案件受理、流转、律师阅卷等流程,随后参观了该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该指导站系省检察院确定的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示范创建单位。紧接着,人民监督员来到未成年人宣教室和心理咨询室,在检察官地细致讲解下,了解未成年人宣教情况和向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