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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起诉人互为对方的被害人 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2-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两起相互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被不起诉人互为对方的被害人。2022年3月25日,赵某与高某午饭后在朋友家闲聊,后因语言不和,发生口角,并互相斗殴,经鉴定,高某为轻伤二级,赵某为轻伤一级。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检察官办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被不起诉的二人以前没有矛盾,都从事司机行业,便安排二人同时到检察机关告知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告知当日,二人一起到检察机关后,双方之间未表示出相互忌恨,后被不起诉人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认为双方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系偶发矛盾,二人没有前科劣迹,现双方达成和解,故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现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的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公安机关承办人、听证员等介绍了案情和认定事实,阐述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二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会接受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和睦相处。听证员均表示检察机关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最好的结果,不仅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作用,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官说理:无论是邻里之间、同事之间还是初次见面,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在所难免,但要秉持与人为善的心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避免发生激烈冲突。一时冲动换来的有可能是法律的制裁,造成的危害不仅有经济上的损失,还会给家人带来痛苦。有一句俗话说得好,“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打架斗殴没有赢家。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要遇事冷静,不恶语伤人,不逞强耍横,共同构建和谐友爱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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