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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协作机制+宣告送达 抚宁区检察院力促烈士纪念设施有效保护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山有幸埋忠骨,丰碑屹立似当年。昨天您们用生命保护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捍卫您的荣誉与尊严。

为深入开展 “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4月20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四级高级检察官高智利主持会议,抚宁区政协委员、秦皇岛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人士受邀参会并发表了听证意见,抚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以“保护英烈权益、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英烈设施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会上,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并将抚宁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向参会听证员作了简要介绍。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力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弘扬民族精神、保护民族脊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听证会上,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就抚宁区大新寨烈士陵园修缮保护工作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并共同签署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以法治方式保护英烈权益、以联动协作强化工作合力的目标,捍卫英烈尊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此次以“公开听证+协作机制+宣告送达”的形式,通过点结合面释法说理,助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充分诠释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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