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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的规定,8月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听证会,对陈某故意伤害案和贾某危险驾驶案两件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 

  本次听证会邀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赵世辉、丁思宇、关斌及抚宁区人大代表郭树成、政协委员亢林林、律师陈冬梅作为听证员,犯罪嫌疑人、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分别到场。本院副检察长刘少青作为主持人首先宣布会场纪律,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听取了各方意见,随后休会,由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各位听证员在评议发言中认为,抚宁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凯对抚宁区检察院听证会的严密组织给予高度评价,要求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一步研究探索一套规范的听证会程序。

  检察长温明卓全程参加了听证会,在最后的发言中表示,检察院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今后抚宁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公开听证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体会到司法温度。

抚宁检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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