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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7-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上目录部分,各单位完整保留)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二)确定检察工作重点和制定相关措施,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 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四)对全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并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依法对民事诉讼、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六)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七)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八)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以及刑事赔偿工作。 (九)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十)负责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市院、省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十二)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十三)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正、副科级检察员;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四)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十五)组织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十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检察院设以下15个部门:

  办公室

  政治处

  反贪局

  侦查监督科

  公诉科

  反渎职侵权局

  刑事执行检察局

  民事行政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

  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案件管理办公室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检察技术科

  纪检组(监察室)

  

  

第二部分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376.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1,129.0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六、其他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241.44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31.3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44.9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376.67

  本年支出合计

  52

  1,446.7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65.99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95.94

   

  27

   

   

  55

   

  总计

  28

  1,642.66

  总计

  56

  1,642.6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376.67

  1,376.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60.21

  1,060.2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060.21

  1,060.2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622.95

  622.9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1.59

  111.5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4.00

  4.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21.67

  321.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78

  238.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21.57

  221.5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1.57

  221.5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3.48

  13.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3.48

  13.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3

  3.7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3

  3.73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79

  30.79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0.79

  30.79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9.66

  29.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13

  1.1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6.89

  46.8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6.89

  46.8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6.89

  46.89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446.71

  1,011.08

  435.6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29.02

  693.39

  435.63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129.02

  693.39

  435.63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606.89

  606.89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9.44

  80.22

  179.22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3.57

  0.00

  3.57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59.13

  6.28

  252.85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1.44

  241.44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24.55

  224.55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55

  224.55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3.48

  13.48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3.48

  13.48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

  3.42

  0.00

  0.00

  0.00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

  3.42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31

  31.31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31

  31.31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0.26

  30.26

  0.00

  0.00

  0.00

  0.0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5

  1.05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4.94

  44.94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4.94

  44.94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4.94

  44.94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376.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1,129.02

  1,129.02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241.44

  241.44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31.31

  31.31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44.94

  44.94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376.67

  本年支出合计

  53

  1,446.71

  1,446.71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265.99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195.94

  195.94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265.99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总计

  29

  1,642.66

  总计

  58

  1,642.66

  1,642.66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446.71

  1,011.08

  435.6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29.02

  693.39

  435.63

  20404

  检察

  1,129.02

  693.39

  435.63

  2040401

    行政运行

  606.89

  606.89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9.44

  80.22

  179.22

  2040409

    两房建设

  3.57

  0.00

  3.5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59.13

  6.28

  252.8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1.44

  241.44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24.55

  224.55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55

  224.55

  0.00

  20808

  抚恤

  13.48

  13.48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3.48

  13.48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

  3.42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2

  3.42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31

  31.31

  0.00

  21005

  医疗保障

  31.31

  31.31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0.26

  30.26

  0.0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5

  1.05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4.94

  44.9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4.94

  44.9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4.94

  44.9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43.2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1.38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66.03

  30201

    办公费

  5.92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83.27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0.00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1.31

  30204

    手续费

  0.1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13.13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98

  30207

    邮电费

  2.68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19.44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1.69

  30209

    物业管理费

  0.1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6.40

  30211

    差旅费

  5.09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8.8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211.59

  30213

    维修()

  0.64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3.48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3.42

  30216

    培训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3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1.94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21.09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44.94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4.8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3.68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67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0

   

   

   

  人员经费合计

  929.70

  公用经费合计

  81.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科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空表列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编制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空表列示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

  编制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预算数

  统计数

    

  行次

  统计数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2

  

  (一)支出合计

  2

  102.00

  54.54

  (一)车辆数合计(辆)

  23

  13

    1.因公出国(境)费

  3

  0.00

  0.00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24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98.00

  52.24

    2.一般公务用车

  25

  2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18.00

  0.00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6

  8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80.00

  52.24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7

  3

    3.公务接待费

  7

  4.00

  2.30

    5.其他用车

  28

  0

      1)国内接待费

  8

  4.00

  2.30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29

  0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0.00

  0.00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30

  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0.00

  0.00

   

  31

   

  (二)相关统计数

  11

  

  

   

  32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2

  

  0

   

  33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3

  

  0

   

  34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0

   

  35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13

   

  36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35

   

  37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0

   

  38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460

   

  3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0

   

  4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0

   

  41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0

   

  42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公开10

  编制单位: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货物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服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项目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7

  8

  9

  10

  11

  12

        

  83.93

  83.93

  83.93

  0.00

  0.00

  0.00

  货物

  83.93

  83.93

  83.93

  0.00

  0.00

  0.00

  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服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第三部分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376.67万元,支出1446.71万元,而2015年收入990.89万元,支出1104.86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85.78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包含我院电子检务工程款100万,以及司法体制改革中增资等原因所致。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37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1074.32万元增加302.35万元,主要由于增加了电子检务工程款以及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中增资、检察业务装备款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376.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46.71万元,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990.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04.8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85.78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包含我院电子检务工程款100万,以及司法体制改革中增资等原因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446.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35万元,主要由于增加了电子检务工程款以及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中增资、检察业务装备款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4.54万元,其中公款出国(境)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52.24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行为;本年年末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16年公务接待35批次,460人次。

  2、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费0万元,本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54.54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均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列支,不列入年初预算。

  3、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本年“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减少9.62万元,其中公款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减少8.0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车辆的运行维护采用定点加油、修车的形式,相对节省公务车辆的运行与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6万元,2016年我院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以节省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8万元,其中:电费13.13万元,邮电费2.68万元,交通费0.67万元,差旅费5.09万元,劳务费21.09万元,福利费3.68万元,取暖费19.44万元,维修费0.64万元,办公费5.92万元,工会活动费4.81万元,其他支出1.93万元。比2015年增加6.59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2016年人员的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我部门国有资产价值达到690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原值64万元;通用设备资产原值407万元;专用设备资产原值193万元;家具用具类资产原值26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151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追赃任务完成率

  95%

  80%

  70%

  60%

  追逃任务完成率

  查办职务犯罪

  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指导全区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案件起诉率

  95%

  80%

  70%

  60%

  预防职务犯罪

  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次数

  95%

  80%

  70%

  60%

  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知识普及率

  举办联合预防专项行动次数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次数

  检察监督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95%

  80%

  70%

  60%

  侦查监督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批延准确率

  95%

   

  80%

   

  70%

  60%

  侦查监督完成率

  批捕错误率

  批准立案错误率

  公诉和审判监督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

  95%

  80%

   

  70%

  60%

  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出庭意见采纳率

  提起公诉完成率

  公诉案件审结率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建议采纳率

  95%

  80%

  70%

  60%

  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刑事执行监督

  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全市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情况

  95%

  80%

   

  70%

  60%

  全市排名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办理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出庭意见采纳率

  95%

  80%

   

  70%

  60%

  公诉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

  批准立案错误率

  侦查监督完成率

  批捕错误率

  司法辅助

  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检察鉴定准确率

  95%

  80%

  70%

  60%

  工作完成率

  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组织和指导全区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95%

  80%

  70%

  60%

  涉检信访办理

  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举报、信访处理结果满意率

  95%

  80%

  70%

  60%

  涉检信访案件办结率

  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法律救助

  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举报、信访处理结果满意率

  95%

  80%

   

  70%

  60%

  国家赔偿案件办结率

  举报线索处置率

  息诉罢访率

  检察事务管理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95%

  80%

  70%

  60%

  综合业务管理

  确定全区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各项检察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95%

  80%

  70%

  60%

  综合事务管理

  组织指导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完成率

  95%

  80%

  70%

  60%

  

  

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单位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评价指标

  计算值

  得分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80

  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30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10

  28.14

  7.0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10

  0.00

  10.0

  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

  5

  0.00

  0.0

  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扣1分,差异率(绝对值)﹥100时,每增加10%(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3.77

  4.5

  基本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40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10

  0.00

  10.0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5

  0.00

  5.0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决算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10

  11.93

  8.5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

  5

  -39.03

  5.0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5

  -17.24

  3.0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46.53

  5.0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10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

  10

  0.00

  10.0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合计*100%

  比重=0,得满分;比重﹥0时,每增加1%(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财务状况

  15

  资产状况

  7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

  7

  -20.45

  7.0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负债状况

  8

  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

  6

  -17.11

  6.0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

  2

  0.00

  2.0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100%

  变动率≤0,得满分;变动率﹥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人员情况

  5

  在职人员控制

  3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112.00

  0.0

  在职人员数:(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控制率≤100,得满分;控制率每超1%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其他人员控制

  1

  其他人员增减率

  1

  0.00

  1.0

  其他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

  1

  29.23

  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开支在职人员数:(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100%

  增减率≤0,得满分;增减率﹥0,扣减1分。

  合计

  100

  

  100

  

  100

  

  84.0

  

  

  注:1.财务状况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2.各项评分标准中,对于分子不为0且分母为0的情况,按0分计算;分子、分母同为0的情况,按满分计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机构的职能职责情况: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于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016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含行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一级预算单位

  1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6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

  一、单户表

  1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七、经费差额表

   

   

   

  八、调整表

   

   

   

  九、叠加汇总表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67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376.67万元,差额0元。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本部门全口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为321.40万元,2016年上缴存量资金5.54万元,调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后本年年初数为265.99万元。

  2. 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3.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8.93%,主要为调资及增拨电子检务工程等项目经费。

  2)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0.94%,主要为调资支出及电子检务工程、购置检察业务装备等项目支出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39.03%为存量资金上缴调整年初数所致。

  4)固定资产增加28.23%,为本年增加检察技术装备。

  5)年末实有人数增加8.57%,为本年招录8名公务员,退休人中增加5.13%为本年退休3人。

  6)汽车原值下降23.75%,汽车数量下降27.78%,为本年报废2台汽车,拍卖3台汽车。

  7)招待费下降40.95%为本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8)培训费增加98.47%,为本年检察业务培训增加。

  三、报表审核情况

  报表审核通过。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支出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发放2015年在职检察人员加班补助及2016年交通补贴。

  2.“资产负债简表”中 “其他应收款”为备用金1万元,暂借干警办案费2.5万元。

  “其他应付款”为扣押款93.98万元,市院拨付办案补助5.46万元,公益岗工资及补助0.38万元,工会费6.50万元,福利费4.40万元,医疗保险、应缴养老保险金等0.047万元。

  3.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4.5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支出52.24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下降15%,其中车辆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下降13.3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40.95%

  本年年末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2016年公务接待35批次,46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以下内容全部保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中国清洁发展基金拨入的管理费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30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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