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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检察院实行“大内勤”模式强化案件管理工作
时间:201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针对全国检察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投入使用、案件管理工作量增加的实际,抚宁县检察院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立足内部挖潜,实行“大内勤”管理模式推动案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大内勤”管理模式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各业务部门内勤,实行大排班轮岗制度,共同履行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并坚持主要业务工作的“五统一”,即:统一负责案件受理,统一负责案件综合查询,统一负责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统一负责律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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