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保障旅游旺季社会秩序稳定,6月7日上午,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雅辉带领第三检察部人员到台营镇、大新寨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
检察人员对矫正人员的手机定位、请销假制度、管理考核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对在矫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点名签到核实,并开展普法宣教,对受过警告、诫勉谈话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辖区内其他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