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2024年以来,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科学管理为目标,以制度规范为抓手,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深入到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等地方查看实物,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盘点名称、型号、价值类型、数量、使用人、部门和存放地点情况逐项核对登记,做到不遗不漏。 积极探索固定资产全链条工作模式,开展资产录入、变更、报废、清查,并建立电子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贴签管理,明确资产名称、品牌、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对因人员部门调整、损坏、报废的资产变动及时调整,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推进资产管理动态化、精细化。

按照科学、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制定完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新增购置、登记入账、申请领用、日常变更、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均作出具体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