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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检察院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警
时间:2015-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组织上宣布决定对我<两指>审查时,如雷击顶,我从个人事业的顶峰跌入了人生的谷底,内心深处痛苦异常,常常夜不能寐,泪不自禁”、“身为一名高级检察官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痛定思痛,深感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和领导,对不起家人!悔不该当初啊,后悔莫及!!!”、“我真实地感受到,人在做,天在看,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愿我血的教训,再一次告诫从检人员,一定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廉洁从检,守住底线!”……

  在抚宁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全体干警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俞大军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时,俞大军个人悔过书中的字字句句都深深地叩击着人们的心灵,叩问着人们如何汲取俞大军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自觉地“严守底线、不跨红线”、努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一环,会后各内设机构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俞大军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剖析,纷纷表示:俞大军在社会转型期未能很好地把握自己,“三观”发生了严重扭曲,以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发人深省,教训深刻。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检察官,一定要心存感恩,懂得知足,把“人”字写好,把工作干好,把纪律守好,不辜负党组织的培养、社会的期待和家庭的厚爱,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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