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抚宁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严三实”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多举措强化工作纪律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集中组织学习高检院“十五条禁令”。2015年2月16日,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中明确的“十五条禁令”,要求广大干警从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办案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生活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将“禁令”入脑入心,融入骨髓,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检察机关负责、对个人家庭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不辱使命。
严格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研究制定了新的《考勤管理办法》,对日常考勤、大型集体活动考勤和护路安保、值班考勤和请假、销假等重新明确了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审批程序、监督检查及奖惩等,特别是在日常考勤方面,引入了智能卡,通过电脑考勤系统每日记录被考勤人员上、下班刷卡信息,掌握每位干警的出勤情况。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专门组织各内设机构,对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内容,逐一对照,认真检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
认真开展重点时段检务督察。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间节点,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警车、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执行工作纪律和“禁酒令”、值班履职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及时清除、堵塞各种隐患漏洞。
将遵纪守法纳入公务员年度考评。在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中,除民主测评、绩效考核、先进典型和表彰奖励、文稿发表外,明确将遵纪守法、考勤情况纳入其中: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取消优秀资格;旷工、迟到、早退或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扣一定权重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