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省院实训要求,11月26日至12月2日,抚宁县检察院组织全院8名司法警察和3名协警在本县行政拘留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司法警察技能培训。
培训过程中,11名警员克服天寒、大风等各种困难,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文献、法规等,聘请抚宁县武警中队班长为教官,重点训练了队列、跃起侧倒、摔打擒敌、警械操作、押解捆绑、阅警式、处置突发事件等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所需基本功。
正式培训开始前,市院法警大队支队长岳连奎、副支队长孙荣堂及本院领导对本次培训进行了开班动员。